美国土安全部宣布将 37 家中国公司纳入 UFLPA 实体名单

华盛顿——今天,美国国土安全部(DHS)代表强迫劳动执法工作组(FLETF)宣布将 37 个实体添加到《维吾尔族强迫劳动预防法案》(UFLPA)实体名单中,这是该名单迄今为止最大的一次扩充。新增实体包括一家大型关键矿物供应商和一家全球最大的纺织品制造商,这两家公司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PRC)的强迫劳动行为有关。此次增列使 UFLPA 实体名单上的实体总数达到 144 个,代表了该法案通过三年来取得的重大进展。这些重大努力反映了拜登-哈里斯政府致力于从我们的全球供应链中消除强迫劳动并保护美国消费者和企业免受污染商品侵害的承诺。

美国国土安全部部长亚历杭德罗·N·马约卡斯表示:“将 37 家公司纳入 UFLPA 实体名单,使名单总数达到近 150 家,再次表明我们坚决打击残酷的强迫劳动,坚定维护基本人权,不懈捍卫自由、公平、竞争的市场。 ”

“随着 UFLPA 实体名单的不断增加,我们正在积聚力量,并表明我们在消除我国供应链中的强迫劳动方面所做的努力是可持续和持久的,”负责政策的代理副部长 Robert Paschall 表示。 “这是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批新增实体,这进一步表明我们正在全面执行这项法律,对 UFLPA 实体名单进行重大更新,并增强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的执法能力。”

今天新增的实体包括开采和加工新疆关键矿产的全球知名公司、种植新疆棉花并生产供全球出口的纺织品的公司,以及使用新疆生产的多晶硅生产太阳能电池组件投入品的公司。

由国土安全部主持的 FLETF 在《UFLPA》实施的短短三年内,在识别和打击近 150 家从强迫劳动中受益的公司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这一最新举措反映了 FLETF 工作日益精细和成熟,并增强了美国海关及边境保卫局保护美国市场的执法能力。这些行动是 FLETF 致力于消除美国供应链中的强迫劳动并追究那些对新疆维吾尔族和其他宗教和少数民族群体的人权侵犯负责的人的责任的一部分。《UFLPA》一直是拜登-哈里斯政府打击强迫劳动和保护供应链的重要工具。通过这些举措,政府优先考虑道德采购,加强全球工人的权利,并赋予消费者做出明智、基于价值观的选择的权利,强调了对更公平的全球贸易体系的承诺。总的来说,该部门的努力旨在保护美国企业免受不公平竞争,帮助他们以合乎道德的方式采购产品,并确保美国消费者能够更好地信任他们所购买产品的诚信。

自2025年1月15日起,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将适用一项可反驳的推定,即由于这37家实体的活动,它们生产的商品将被禁止进入美国,这些活动包括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采购材料,或与新疆政府合作招募、运输、转移、窝藏或接收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吉尔吉斯族或其他受迫害群体的成员。

东海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东海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东海晶澳太阳能”)是一家位于中国江苏省的太阳能科技公司,专注于太阳能产品的研发以及硅棒、硅片、硅锭和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生产。东海晶澳太阳能还进出口各种商品和技术。根据具体且可明确说明的信息,美国政府有合理理由相信东海晶澳太阳能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采购多晶硅。FLETF 审查的信息(包括公司报告和其他公开信息)表明,东海晶澳太阳能从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一家多晶硅生产商采购多晶硅。因此,FLETF 认定东海晶澳太阳能的活动符合第 2(d)(2)(B)(v) 节中规定的加入 UFLPA 实体名单的标准。

宏源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又名HY Solar、和源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无锡上机数控有限公司、无锡上机自动化有限公司、无锡上机磨床有限公司)及宏源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宏源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宏源绿色能源”)是一家位于中国江苏省的垂直一体化绿色能源制造公司,主要业务包括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电站、工业硅、晶体硅、硅片、电池和组件生产等。宏源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宏源新材料”)是宏源绿色能源的子公司,位于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主要生产光伏单晶硅。根据具体且可明确说明的信息,美国政府有合理理由相信,宏源绿色能源及其子公司宏源新材料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采购多晶硅。FLETF 审查的信息(包括企业采购协议公告和其他公开信息)表明,宏源绿色能源和宏源新材料均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供应商处采购多晶硅。因此,FLETF 认定,宏源绿色能源和宏源新材料的活动符合第 2(d)(2)(B)(v) 节中规定的加入 UFLPA 实体名单的标准。

26 家棉花行业实体: FLETF 已将华孚时装有限公司(“华孚”)及其 25 家子公司确定为从事棉花和棉制品生产和销售的实体。华孚拥有从新疆棉花种植、加工、纺纱到纺织品制造的垂直一体化供应链。其中 22 家子公司位于新疆,3 家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根据具体和可阐明的信息,FLETF 有合理理由相信这些实体从新疆采购棉花或棉制品。这些信息已得到公开来源的证实。鉴于这一证据,FLETF 确定这些实体的活动符合根据第 2(d)(2)(B)(v) 条列入 UFLPA 实体名单的标准。这 26 家实体是:

  • 华孚时装有限公司
  • 宁波华孚东浩实业有限公司
  • 宁海县华福纺织有限公司
  • 浙江维信贸易有限公司
  • 阿克苏华孚色纺有限公司(又名:阿克苏华孚纺织有限公司、阿克苏华孚、阿克苏华孚染色混色纱、阿克苏华孚混色纱有限公司)
  • 阿克苏标信纤维有限公司(原阿克苏上恒纤维有限公司)
  • 新疆华孚纺织有限公司
  • 新疆华孚恒丰棉业有限公司
  • 库车纵横棉业有限公司
  • 新疆华孚红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沙雅银华棉业有限公司
  • 阿瓦提华孚纺织有限公司
  • 新疆华孚色纺集团有限公司
  • 新疆华孚棉业集团有限公司
  • 石河子标准纤维有限公司
  • 石河子华孚红丰棉业有限公司
  • 石河子华福宏盛棉业有限公司
  • 新疆天虹新八棉业有限公司(又名新疆天虹新八棉业有限公司)
  • 胡杨河华孚鸿盛棉业有限公司
  • 新疆六福纺织工业园有限公司
  • 奎屯金富纺织有限公司
  • 新疆天福棉花供应链有限公司
  • 新疆棉业集团月普湖棉业有限公司
  • 新疆棉业集团伽师棉业有限公司
  • 新疆泽福棉花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圣福棉业有限公司

江苏美科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和包头美科硅能有限公司:江苏美科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美科”)位于中国江苏省,生产硅棒和硅片。包头美科硅能有限公司(“包头美科”)是江苏美科的子公司,位于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生产硅棒和硅片。根据具体和可阐明的信息,美国政府有合理理由相信江苏美科和包头美科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采购多晶硅。FLETF 审查的信息(包括企业采购协议披露和其他公开信息)表明,江苏美科和包头美科从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多晶硅生产商处采购多晶硅。因此,FLETF 认定江苏美科和包头美科的活动满足第 2(d)(2)(B)(v) 节中规定的添加到 UFLPA 实体名单的标准。

双良硅材料(坝头)有限公司:双良硅材料(坝头)有限公司(“双良硅”)是一家位于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坝头市的公司,从事单晶硅棒和硅片的研究、开发、加工、生产和销售。根据具体和可阐明的信息,美国政府有合理理由相信双良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采购多晶硅。FLETF 审查的信息(包括企业采购协议公告和其他公开信息)表明,双良硅从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多晶硅生产商处采购多晶硅。因此,FLETF 认定双良硅的活动满足第 2(d)(2)(B)(v) 节中规定的加入 UFLPA 实体名单的标准。

新疆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及新疆能源(集团)置业有限公司:新疆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新疆能源(集团)置业有限公司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疆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新疆能源”)主要从事煤炭、风能、光伏、油气等资源的开发利用。新疆能源(集团)置业有限公司(“新疆能源置业”)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物业管理。新疆能源是一家国有独资企业,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出资设立,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监管。根据具体和可阐明的信息,美国政府有合理理由相信,新疆能源和新疆能源地产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合作,招募、运送、转移、窝藏或接收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吉尔吉斯族或其他受迫害群体的成员离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FLETF 审查的信息(包括公开信息)表明,新疆能源和新疆能源地产作为一家全资国有实体和一家国有实体的子公司,多次参与通过国家资助的和田地区和巴里坤县的劳动力转移项目将少数民族(可能是维吾尔族和哈萨克族)从新疆转移和接收。因此,FLETF 认定新疆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新疆能源(集团)房地产有限公司的活动满足第 2(d)(2)(B)(ii) 节中规定的加入 UFLPA 实体名单的标准。

新疆紫金锌业有限公司和新疆金宝矿业有限公司:新疆紫金锌业有限公司和新疆金宝矿业有限公司是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要从事锌精炼和硫酸生产以及铁矿开采。根据具体和可阐明的信息,美国政府有合理理由相信,新疆紫金锌业有限公司和新疆金宝矿业有限公司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合作,招募、运送、转移、窝藏或接收少数民族(可能是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和吉尔吉斯族)和/或其他受迫害群体的成员离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 FLETF 审查的信息(包括公开信息)表明,新疆紫金锌业有限公司和新疆金宝矿业有限公司通过扶贫和招聘项目参与了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转移和招聘少数民族人员,其中可能包括哈萨克人和吉尔吉斯人。因此,FLETF 认定,新疆紫金锌业有限公司和新疆金宝矿业有限公司的活动符合第 2(d)(2)(B)(ii) 条中规定的加入 UFLPA 实体名单的标准。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紫金锌业有限公司、新疆紫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和新疆哈巴河阿舍勒铜业有限公司: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位于福建省的全球性矿业公司,其三家子公司新疆紫金锌业有限公司、新疆紫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和新疆哈巴河阿舍勒铜业有限公司均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紫金矿业”)主要从事金属的勘探和开采,包括锌、铜、铅、银、金、铁矿石和硫酸。紫金矿业在新疆拥有并从至少三个矿山和冶炼厂采购原材料,这些矿山和冶炼厂由该公司的各个子公司运营。其中包括新疆哈巴河阿舍勒铜业有限公司(阿舍勒铜业)经营的阿舍勒铜矿、新疆紫金锌业有限公司(紫金锌业)经营的乌拉根铅锌矿,以及新疆紫金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紫金有色)经营的新疆紫金有色锌冶炼厂。根据具体、可阐明的信息,美国政府有合理理由相信紫金矿业、阿舍勒铜业、紫金锌业和紫金有色的原材料(具体为锌、铜、铅、银和硫酸)来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FLETF 审查的信息(包括公开信息)表明,紫金矿业、阿舍勒铜业、紫金锌业和紫金有色已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立了矿山和生产基地,并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采购锌、铜、铅、银和硫酸。因此,FLETF 认定紫金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紫金锌业有限公司、新疆紫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和新疆哈巴河阿舍勒铜业有限公司的活动符合第 2(d)(2)(B)(v) 节中规定的加入 UFLPA 实体名单的标准。新疆哈巴河阿舍勒铜业有限公司(又名阿舍勒铜业)目前根据第 2(d)(2)(B)(ii) 节被列入 UFLPA 实体名单,并将同时出现在两个子名单中。

除了新增 37 家实体外,FLETF 还对第 2(d)(2)(B)(ii) 节所述名单中一家实体的名称进行了技术性更正,将名单从“阿克苏华孚纺织有限公司(包括两个别名:阿克苏华孚和阿克苏华孚色纺纱)”更改为“阿克苏华孚色纺有限公司(又名阿克苏华孚纺织有限公司;阿克苏华孚;阿克苏华孚色纺纱;阿克苏华孚色纺纱有限公司)”。

国土安全部将把修订后的 UFLPA 实体名单作为《联邦公报》通知的附录发布。

2021 年 12 月,约瑟夫·R·拜登总统签署了《UFLPA》成为法律,该法律要求美国海关及边境保卫局应用可反驳的推定,即全部或部分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采、生产或制造的商品或由《UFLPA》实体名单上确定的实体生产的商品禁止进口到美国,除非美国海关及边境保卫局局长根据明确和令人信服的证据确定这些商品不是通过强迫劳动生产的。美国海关及边境保卫局于 2022 年 6 月开始执行《UFLPA》。自那时起,美国海关及边境保卫局根据《UFLPA》审查了超过 11,300 批价值超过 36.7 亿美元的货物。

此次 UFLPA 实体名单的扩大反映了国土安全部和 FLETF 对打击强迫劳动进入美国供应链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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